(1)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基本建设管理、国有资产管理、采购管理规章制度。
(2)负责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、资产配置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,并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。
(3)负责土地划拨、建设项目报建报批手续,负责不动产证办理相关手续。
(4)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管理、质量管理、安全管理、工程变更管理、造价管理、竣工验收及移交等工作。
(5)负责校园绿化管理工作,制定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,提高服务质量与保障水平,确保绿化苗木生长良好。
(6)负责统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,指导、协调和监督学校相关部门、校办企业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归口管理。
(7)负责统一管理学校采购工作,组织实施学校集中采购,指导、监督二级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)分散采购。
(8)负责教学设备、办公设备的日常维修、维护的统筹管理工作。
(9)负责基建项目、国有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工作,按规定向学校档案馆及相关单位移交完整的档案材料备案。
(10)负责学校基本建设信息、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统计上报工作。
(11)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及系统的运行、维护和安全管理。
(12)负责校办企业监管工作。
(13)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